合格证发放及填报志愿
1.我院按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当某个省份合格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4倍时,我院将不发放合格资格。考生可于4月25日以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rec.bcu.edu.cn)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2.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五、录取原?则
凡属省联考范围内的,我院使用省联考成绩。省联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需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注:以上所有内容最终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